周三,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第11期的裁判评议结果。在众目睽睽之下,刘诚宇在梅州客家队的比赛中打入的一球被认定为应当被判罚为进球无效。
当时,中超联赛第11轮的比赛在上海申花与梅州客家之间展开。刘诚宇在比赛混乱之中凭借一记精彩的扫射成功破门,这颗进球也成为他在中超的首粒进球。然而,经过足协的深入评议,他们认为这一进球背后存在着越位问题。
具体来看,当上海申花队踢出角球后,4号队员头顶球时,上海申花队的27号队员刘诚宇处于越位位置。这个位置上的他不仅与对方队员进行了持续的拉扯,还严重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根据竞赛规则,这种行为被视为在越位位置干扰对方队员的越位犯规。
足协进一步指出,上海申花队的越位犯规发生在进球之前,因此这个进球应当被判定为无效。同时,视频助理裁判(VAR)在此次比赛中未能及时查看并介入这一越位犯规,主裁判高鹏在判罚中也出现了失误,没有及时纠正这一越位情况。
从慢镜头回放来看,当时处于越位位置的陈晋一在蒋圣龙头球冲顶时,有明显的拉扯对手的动作,这明显干扰了对手的防守动作。然而遗憾的是,主裁判高鹏和视频助理裁判刘威在这一关键时刻都未能准确判断,双双犯了错误。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足球比赛中每一个判罚都至关重要,任何细微的错误都可能改变比赛的结果。希望未来裁判员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比赛情况,减少误判和漏判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