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6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开展了本赛季第十期的裁判评议工作。这次评议共涉及七个判例,全部来自近期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的比赛,并全部基于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深入讨论和细致分析,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评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对于第一个判例——中超联赛深圳新鹏城与天津津门虎的比赛中的争议判罚,评议组一致认为,尽管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有接触,但接触时间短且力量轻微,并未明显影响天津津门虎队员争抢球的能力。因此,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同时VAR未介入也是恰当的。
第二个判例同样来自中超联赛,但情况有所不同。在比赛过程中,深圳新鹏城队员与南京城市队员在罚球区内发生争抢后倒地。经过VAR介入和裁判员在场回看后,最终取消了罚球点球,并以角球恢复比赛。对此,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在更改判罚后应选择以坠球而非角球恢复比赛。
在第三个判例中,中甲联赛深圳青年人与南京城市的比赛中出现争议。双方队员在争抢过程中有相互拉扯的动作,经过第二助理裁判员的协助,裁判员最终判定攻方犯规并由守方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对此,评议组多数成员表示支持。
接下来的几个判例分别涉及中甲和中乙联赛的比赛。对于第四个判例中的越位争议,评议组一致认为第一助理裁判员出现明显判断失误,导致陕西联合队被误判越位犯规和进球无效。
第五至第七个判例均涉及中乙联赛的比赛。对于这些争议判例,评议组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讨论。多数成员认为某些判罚存在漏判守方犯规、罚球点球以及未对相关责任方出示黄牌等问题。这些情况表明裁判员在判罚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误和疏忽。
针对这次评议中出现的问题,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对于重点判例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将作出内部处罚,以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中国足协不仅对比赛中的争议判罚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也为今后裁判员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希望在未来比赛中能够减少错漏判的发生率,为观众呈现更加公正、精彩的足球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