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速体育在3月22日发布了最新的消息。据今日披露的判决书细节显示,关于2020年足协杯决赛中山东队2-0战胜江苏苏宁的比赛,确实存在涉嫌假球的行为。此消息一出,立即在体育圈内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根据判决书内容,这场比赛的背后隐藏着一起严重的行贿事件。在2020年12月19日的足协杯比赛中,江苏苏宁队的门将顾超因收了80万元的贿赂而配合对方故意放水。
具体事件的经过如下:在比赛前夕,朱宏兴从矫喆处得知山东泰山队主教练郝伟欲赢球夺冠的意图。朱宏兴与矫喆商议后,决定联系江苏苏宁队球员踢假球以帮助郝伟赢得比赛。他们计划向郝伟支付费用260万元。然而,当郝伟表示没有费用时,朱宏兴表示可以先行垫付这笔费用,并通过球员转会、签字费等方式后续解决。朱宏兴进一步联系了周昱,并告知他通过与顾超联系在比赛中踢假球并承诺给顾超好处费100万元。赛前,朱宏兴转账给周昱50万元作为顾超的“定金”,并嘱咐周昱确保顾超在比赛中放心踢假球。
比赛当天,顾超作为江苏苏宁队的门将,没有发挥出正常的水平,故意放水让山东泰山队轻松取胜。比赛结束后,朱宏兴又以现金方式给付周昱50万元作为剩余的好处费。周昱与顾超商议后,决定自留20万元,将剩余的80万元作为好处费支付给顾超。
这一事件不仅被公诉机关提供并经过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所证实,还得到了证人顾超和被告人朱宏兴的供述所确认。据顾超的证言,他承认了为了获得好处费而配合对方踢假球的事实。而朱宏兴则表示,他原本计划通过不正当手段帮助山东泰山队赢得比赛并从中获利,但最终未能如愿。
这一事件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谴责。足球比赛应该是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任何假球、行贿等行为都是对这一原则的严重侵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底调查此事,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以维护足球比赛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希望各方能够引以为戒,树立正确的体育道德观念,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公平的体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