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3日下午5点,央视新闻播报了关于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书记、副主席杜兆才受贿案的最终宣判结果。在经过法律程序的公正审判后,杜兆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在持续四天的国内足坛反腐案宣判期间,杜兆才案件与其他案件的被告如戚军、谭海、刘奕、刘刚、李铁等人相继获刑。然而,由于李铁案件也在同一天宣判,杜兆才受贿案的关注度相对较低。
据官方披露,杜兆才在担任体育总局重要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并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方面收受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四千三百四十一万余元。他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体育界的公正与公平,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尽管杜兆才的犯罪行为严重,但他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尽管他的罪行严重,最终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于现年64岁的杜兆才来说,如果服满刑期,他将会年满77岁。
在足坛反腐案的汇总中,杜兆才的刑期相对较轻。与陈戌源的无期徒刑和李铁的二十年有期徒刑相比,杜兆才的刑期较轻。然而,他在足坛的地位和职务级别较高,是足坛历史上涉案最高的领导之一。
除了杜兆才之外,其他涉案人员的判决结果也相继公布。足协原主席陈戌源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国足原主教练李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足协原副秘书长陈永亮、原副主席于洪臣等人均获刑。随着李铁和杜兆才的宣判,这一轮国内足坛的反腐案件基本结束。
这一系列反腐案件的宣判结果体现了国家对于腐败现象的零容忍态度,也为体育界和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有些人的刑期较长,但他们都将在牢里度过余生,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希望这些案例能够引起更多人的警醒和反思,共同营造一个清廉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