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定判决】
目前仍有中超公司董事长刘军、中国足协原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等多位涉及中国足球界的相关人士仍处于“未判”状态,他们的案件正在由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中。
【已判案件及人员】
中国足球协会战略规划部原部长戚军因涉嫌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被处以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这一判决无疑给中国足球界再次敲响了警钟。
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因涉及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重罚彰显了国家对于腐败现象的零容忍态度。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因涉嫌贪污和受贿被一审判决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二百万元。
在涉及中超公司的案件中,原总经理董铮因违法乱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而中超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也被判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此外,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黄松因受贿案一审获刑七年,罚金六十万元;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辜建明也因相关罪行被判六年,罚金四十万元。
在个别地方足球管理机构中,如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因受贿罪和行贿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而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付翔因涉及严重违纪问题被判刑十一年,罚金一百四十万。
这些判决结果再次凸显了中国对于反腐斗争的决心和力度,希望这些案例能够为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清朗的环境。